温病的发病、病机与分类_医案心得

( 医案心得 )

自然界存在着风热、暑热、湿热、燥热、伏寒化温、温毒、疠气等温病的致病因素。但这些病因是否引起发病?在同样的环境条件下,为什么有人发病,而又有人不发病?温病发病的机制如何?温病的种类有哪些?对这些病种如何划分更有利于指导临床实践?本文谨就这些温病学的基本知识作一介绍。

温病的发病

温病的致病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是口、鼻、皮毛这些人体与外界相通的体表器官、组织。但邪气是否能通过这些途径侵入人体,一旦侵入人体之后会发生哪种类型的温病,就涉及发病因素与发病类型的问题。

发病因素 温病的发病因素可以概括为体质因素、自然环境因素、社会因素三个方面。

体质因素 体质因素是指人体正气的充盛与否,抗邪能力的强弱,这是温病发病与否的决定性因素。《素问遗篇・刺法论》有“正气存内,邪不可干”的观点,明确指出了人体正气充盛,对外界致病因素的防御能力强,抗邪有力,则邪气难以干扰、侵犯人体。一般来说,在人体正气充盛的情况下,不容易受邪气侵犯而发生温病。

自然环境因素 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依托。生存环境的优劣,直接影响着人类的生活质量,也与温病的发生与否密切相关。如环境优美,气候变化正常,则不易发生温病。而环境恶劣,气候变化反常,或暴冷暴热,或干旱淫雨,或空气污染,则极易导致温病发生甚至流行。

一年四季自然界的气候不同,不同的地区气候特点不同,也都直接影响着温病的发生和发病种类的不同。如夏季炎热多雨或江南水乡炎热潮湿,则易发生湿热病;而干旱季节或干旱地区则易发温热病。

社会因素 社会因素包括社会制度、社会的发达程度与科学技术水平等诸方面,对温病的发生也有着直接影响。古人云:“大乱之后,必有大疫”“大灾之后,必有大疫”。这就指出,如连年战乱或水旱灾荒,而又社会制度不完善及科学技术水平落后,对战后、灾后疾病的防治措施不力,就必然引起温疫的流行。

温病类型 温病的发病类型是指温病发生后,病变初起所表现出的症候类型。温病的种类虽多,但发病初期的临床症候,不外先见表证和初起即见里热证两种类型。一般来说,初起先见表证者,称为新感温病;初起即见里热证者,称为伏气温病,亦称伏邪温病。

新感温病 感而即发的温病,称为新感温病。也就是说,感受邪气当时就发病。因邪气首先侵犯体表,故新感温病的临床特点是初起先见发热,微恶风寒,脉浮数等表证症状,继而再由表入里,由浅入深。因其初起有一个明显的表征过程,病位浅而病势轻,对人体损害尚轻浅,若及时采取措施,治疗亦较容易,预后多较好。这类温病如风温、湿温、温燥、冬温等。

伏气温病 伏而后发的温病,称为伏气温病。也就是说,因为伏气温病的发病特点与其发病季节的气候特点(主气)不相符(如春温发于春季,而初起即见里热炽盛证;伏暑发于秋、冬,而初起即见暑湿内蕴之证),所以古代一些医学家认为,这类温病的发病特点是感受邪气的当时并不发病,邪气伏于体内,过一段时间后,伏邪自内而发(伏邪自发);或伏邪由外感时令之邪所诱发(新感诱发)。因其以伏邪为主而发病,因此伏气温病的临床特点是初起即见高热,口渴心烦,舌苔黄,脉数等里热证症状。或虽兼见表证而呈表里同病,但仍以里热为主,表证短暂而轻。因其热邪伏于里,未发病之先已有伤阴趋势,发病之后,热势燎原,伤阴更甚,故伏气温病往往来势迅猛,病情深重,且病程长。这类温病如春温、伏暑等。从临床实践来看,不论是新感温病还是伏气温病,均须按温病的辨证纲领辨治,而不必拘于其新感与伏气之别。

温病的病机

温病病变的机制,总括来说,是各种温病的致病因素侵袭人体后,正邪相争,从而扰乱了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,导致人体动态平衡的破坏,出现脏腑功能失常,气血阴阳失调的病理性改变。由于致病因素有别,侵袭人体后所造成的病种各异,其具体病变机制及临床表现也就有所不同,这些内容将在温病的辨治中再具体介绍。

温病的分类

温病种类繁多,临床表现各异,因而其辨治也有所不同。临床上,为了执简驭繁,更便于对各种温病进行诊断、鉴别诊断及辨证论治,就有必要按某些共性对其进行分类。温病的分类方法一般有三种:一是按病名分类;一是按发病类型分类;一是按病变性质分类。

按病名分类 由于四时气候不同,致病因素有别,发生于不同季节的温病的临床表现及发展变化规律也有所差异。古代温病学家以发病季节为主,把各种温病在加以“温”字的前提下,分别命以不同名称,作为对温病进行分类的一种方法。这些名称中,有以季节命名的,如春温、冬温;有以季节之主气(气候特点)命名的,如风温、暑温、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