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佃贵:创新提出浊毒病机理论_医案心得
( 医案心得 )
在中医基础理论体系不断完善和医疗实践深入探索的新形势下,“浊毒”作为病理机制概念的中医学术用语被提出,并得到众多专家和学者的认同,可谓是中医基础理论的创新。浊毒理论是第三届国医大师李佃贵教授在医疗实践中,以中医病因学的理论为基础而提出的浊毒发病机理。
浊毒的概念
浊毒的概念源于中医学的浊邪和毒邪理论。中医学认为,浊与清是相对的概念,如《素问・阴阳应象大论篇》曰:“清阳出上窍,浊阴出下窍;清阳发腠理,浊阴走五脏;清阳实四肢,浊阴归六腑。”可见,《黄帝内经》对浊的认识有二:一是指体内消化代谢产物,如汗、液、二便排泄的污浊之物;二是指生理功能气化的相对产物而言,是水谷精微浓浊部分。而“浊邪”一词,首见于汉・张仲景《金匮要略・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篇》,他在讨论五邪中人的一般规律时提出“清邪居上,浊邪居下”。仲景所说的浊邪,与湿邪相同。现代《中医基础理论》,也未论及“浊邪”一词,只是在讨论湿邪的性质时指出:“湿性重浊”时才提到“浊”字,“浊,就是秽浊不清,指湿邪为患,易出现分泌物和排泄物秽浊不清现象。“浊邪,重浊之邪气也。”意指秽浊,浑浊之物。浊邪产生的原因有两个方面:一是因外感湿邪,由表入里,阻于中焦,湿邪困脾,浊邪内生。二是由脾虚或肝气犯脾,脾失健运,湿邪内生,日久成浊。
那么,浊邪和湿邪有何区别?我们认为,浊邪与湿邪均为体内津液代谢障碍所形成的病理产物,二者既有联系,又有区别。所谓联系,是指源同质异,因湿与浊同类,积湿成浊,均属于阴,故有“湿为浊之渐,浊为湿之极”之说。正因为如此,造成了湿与浊在病机和临床表现上基本是一致的,唯在程度上有所差别。其区别在于,一是浊轻为湿,湿重为浊。二是湿邪有外感和内生,浊邪只有内生而无外感。三是湿邪致病较浊邪致病轻浅,易于治疗;浊邪较湿邪重深,易转化难除。
毒邪在中医学中的含义较多,概言之有以下三个方面:一是药物的毒性、偏性。二是指感染性外科脓疡病症,如丹毒、肠痈等。三是指病因,包括能够对机体产生毒害或毒性作用的各种致病物质,“物之能害人者,如毒药、毒物之类是”。目前亦认为,大凡内外致病因素,当其致病性强,对机体危害严重者,便可称之为毒邪。
产生毒邪的原因有两种途径:或外感火热,邪气太盛,入血分而化毒。如王冰注《素问・五常政大论》记载:“夫毒者,皆五行标盛暴烈之气所为也。”就是指邪气太盛,即可化生为毒邪的观点。或由于脾虚湿盛,湿郁化热,热蕴成毒。尤在泾注《金匮要略心典・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治篇》云:“毒者,邪气蕴蓄不解之谓。”意指邪气长期在体内蕴积,久而不去,也是产生毒邪的成因。但总的来说,古代医家对于浊和毒的认识均为单独记载,未将“浊毒”作为一个整体来论述,而“浊毒”一词的正式提出,是李佃贵教授在继承中医学文献中有关“浊”、“毒”零散记述的基础上,结合现代饮食结构、生活方式和疾病谱等变化,逐渐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浊毒理论,继而首创“浊毒学说”,使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说。李佃贵教授认为,浊性污秽、浑浊稠厚;毒性陈腐、质变有害。二者性质类同,极易相生互助,相夹为虐,合为一体,“浊毒”并称。浊毒,既是一种对人体脏腑经络气血阴阳均能造成严重损害的致病因素,又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不能排除体外的病理产物。并以此阐明了浊毒的内涵、产生的原因、病理变化、致病特点,以及从浊毒辨证疾病的临床法则、治法等,而且这些理论得到了中医界同仁的共识。因此,浊毒学说是源于中医基础理论,而又成为中医基础理论的创新的一门独立学说。
浊毒产生的原因
任何病理产物的产生,都是受某种原因影响和作用的结果,而浊毒就是因水湿代谢失常凝集而成的病理产物。其产生,多由六淫、饮食、劳欲、情志所伤,使肺、脾、肾三脏气化功能障碍,三焦水道失于通利,加之脏腑间的功能失调、阴阳偏盛偏衰等因素,影响脏腑功能,以致水湿失于正常输布和排泄,故聚而成水湿或凝而成浊,蕴结日久,化热转为浊毒之邪。常见的原因有:
肺失治节,津液凝聚化热为浊毒。肺为水之上源,主气司治节。治节有权,则宣散津液,充肤润身泽毛;清肃下降,则通调水道,下输膀胱,水谷精微敷布全身,濡养机体。一旦六淫外侵,内涉于肺,津液失于宣降,则津液凝聚为痰饮,久郁化热,而成为浊毒。
脾失健运,水湿凝聚化热为浊毒。脾居中焦,与胃相连。脾主运化,以升为顺,胃主受纳,以降为和。二者升降有序,共同完成受纳、腐熟、运化、输布精微的作用。若外湿入侵或暴饮茶、酒,内湿蕴脾,或饮食不节,膏粱厚味,或饮食不洁,损伤脾胃,或情志刺激,肝气郁结,伤及脾气,均可造成升降失常,水谷精微不能上输于肺,反为水湿凝集,蕴结日久化热,而成为浊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