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医治疗用法的三个层次_医案心得
( 医案心得 )
中医治疗学是建立在中医发病学――病因病机基础上的治疗思想与方法,具有非常丰富的内容,是中医临床辨治思维的重要体现。但在具体表述与实际运用中,中医治疗用法表述不确切、运用不恰当的现象比比皆是,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治疗的过程、结果及相互交流。中医学的治疗用法可分为三个层次,即法则、治则与治法。
治疗法则
法则,其释有多个义项,如法度、规则、准则、规律等,是人或事物遵循的最根本、最基础、总体的要求。因此,对于治疗法则即可理解成具有普适性的治疗方法,是治疗的总纲或通则。
中医学认为,任何疾病的发生,都是正邪相争致阴阳失衡的结果。由此可知,真正能称之为治疗法则的无外乎三,即扶正祛邪、调理阴阳、三因制宜。
扶正祛邪 疾病的发生与发展,是正气与邪气矛盾双方相互斗争的过程。邪正的胜负决定着疾病的发生与进退。一方面,“正气存内,邪不可干”(《素问・遗篇刺法论》);另一方面,“邪之所凑,其气必虚”(《素问・评热病论》)。邪胜于正则病进,正胜于邪则病退。同时,邪正的关系还决定着疾病的虚实状态,即“邪气盛则实,精气夺则虚”(《素问・阴阳应象大论》)。因此,治疗疾病就是要扶助正气,祛除邪气,以此改变邪正双方的力量对比,调整疾病的虚实状态。
调理阴阳 健康是阴阳二者的动态平衡状态,即“阴平阳秘”(《素问・生气通天论》);疾病则是阴阳失衡的状态,各种病因都是通过打破阴阳的平衡状态而发病。因此,治疗疾病就是要解决阴阳失调――偏胜偏衰的矛盾,使之重归于新的平衡。
三因制宜 疾病的发生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,但同时还要受其他因素的影响,如体质禀赋、年龄性别、性情习惯、地域环境、时令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,并会因此形成发病的易感性及倾向性。这些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背景作用,因此在扶正祛邪、调理阴阳时还应重视“三因制宜”(因人、因时、因地)。
三者之间,扶正祛邪是手段,调理阴阳是目的,三因制宜是要求。其所反映的治疗思想或理念,可归纳概括为“求本、纠偏、个体化”。
求本,即《素问・阴阳应象大论》所言之“治病必求于本”,这是中医治疗的基本要求。任何疾病的治疗只有辨明正邪的关系、虚实的状态、阴阳的属性,才能做到纲举目张、药中肯綮。此外应知,“病有标本,知标本者,万举万当,不知标本,是谓妄行”(《素问・标本病传论》),要求应处理好标本之间的关系,并应做到灵活应对,随机应变,即“间者并行,甚者独行”(《素问・标本病传论》)。
纠偏,即纠正阴阳的偏盛偏衰,“谨察阴阳之所在而调之,以平为期”(《素问・至真要大论》),此为中医治疗疾病的基本目的。
个体化,即在治疗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个体相关的因素,这种整体化辨证、个体化治疗的理念是中医治疗学的一大特色。
治疗原则
中医认识疾病往往从两个方面着手,即病与证。所谓病,是对人体病理变化全过程特点与规律的概括,所反映的是贯穿于病变过程始终的基本矛盾。根据发病年龄、性别及发病规律、病变特点等,临床上对疾病进行了内、外、妇、儿等科的归属划分。所谓证,则是对疾病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,包括了病变的病位、病因、病性、病势及邪正关系,反映的是病变某一阶段的病理本质或主要矛盾。根据病因病机,临床上又划分为外感类证与内伤类证。中医对病变的治疗因之也就有了辨病论治与辨证论治两种形式,并基于对某一个病、某一类证的认识,提出了与之相对应的治疗总体要求,即治疗原则,或简称治则。
“病”之治疗原则
一般说来,每种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都有着内在或整体的规律性。这种规律即是其病变的本质特点,由此入手就等于抓住了治疗的关键或根本,据此提出的治疗原则即是此病的治疗大法,对其各种病变类型都有着指导作用。如内科病证中,感冒的 “解表达邪”,肺痨的“补虚培元、抗痨杀虫”,胃痛的“理气和胃止痛”,泄泻的“运脾化(除)湿”,黄疸的“化湿邪、利小便”,血证的“治火、治气、治血”,消渴的“润燥清热、养阴生津”等;妇科崩漏的“塞源、澄流、复旧”,外科疮疡的“消、托、补”等,都是其治疗原则。
在六经病中,太阳病因邪在于表,治宜表散;阳明病表现为里实热,治宜清里、通下;少阳病邪在半表半里,治宜和解;太阴病表现为里虚寒,治宜温补;少阴病寒化者宜温阳,热化者宜滋阴;厥阴病表现为寒热错杂,治宜清温并用。在温热病中,叶天士根据温热邪气外来由浅入深的发展规律,提出对卫气营血四个阶段宜分别采取“汗、清、透、散”的治疗原则,即“在卫汗之可也,到气才可清气,入营犹可透热转气,入血直须凉血散血。”而吴鞠通则发现了